2009-07-01

7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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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1。我沒有一大早觀看那回歸升旗禮,也沒有到大球場參加那制服團體歌舞 Show。


  7.1。我沒有參加下午「雷曼苦主」的第 n 次大遊行。我也不像那三兩個議員那麼熱血,單單為了一句「曾特首不代表我或我條(X)毛」,在攝氏 32 度的大伏天打著傘,冒著中暑的危險,上街爭取「民主」或「言論自由」。 〔X = 「手」、「腳」、「臍」甚至是 「恥」?!〕


  7.1。有些人依舊沉醉於歌舞昇平中;有些人大汗涔涔在大呼小叫;有些人好像我那麼「縮骨」,到逢星期三免費開放的歷史博物館,享受沸面而來的習習涼風,看看上海灘的百貨公司,跟那些花露水包裝盒或廣告上,穿旗袍的嬌美上海姑娘。說真的,我甚至有點樂而忘返。




  7.1。你或許在嗟嘆,香港這個社會真夠分化。但分化也算一種香港特色。最起碼,特區政府沒有強迫我們,在電腦安裝過濾軟件「綠壩」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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